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债务追讨
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 我男朋友分手时写了一张金额为两万五千元的欠条。上面有注明还款日期及本人签名。不过还款日期是分期给的,他答应在2015年2月15日还款一万,其余的在2015年4月份之前还清。到现在还分文未给,到4月份他如果没有还款或只有还款一部分可以起诉他吗?起诉成功之后是否能一次性让他全额付清?
在这期间要他把一万先拿给我,他还威胁我,我现在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
已关闭
提问人:陈某某妮(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5-02-23 13:58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有限合伙投资基金-债权债务纠纷
6个回复
在95年因为在做建筑时,和建筑工程公司经理发生了债务纠纷,那是因为公司经理在甲方支付30000元钱用
0个回复
出国产生的债务纠纷
2个回复
民事债务纠纷
3个回复
民间借贷 债务纠纷
2个回复
我爸的债务纠纷,把我的车扣了,怎么办啊、
2个回复
债务纠纷
3个回复
你好,我老公跟朋友两个人因为债务纠纷打了一个人,致人骨折住院
2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