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曾有犯罪记录的人通过不正当手段档案记录消除
曾有犯罪记录的人通过不正当手段档案记录消除 律师同志
您好:我曾经处理过一起10年前的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潘某在未成年是曾参与一起斗殴事件,当时判完之后由于是未成年人不太严重就没执行但是这一系列的处罚决定就写进了他的档案,但是后来此人出国,通过不正当手段合法获取他国国籍,按当时规定后来此人的户籍就连(包括他的档案)全部消掉,此人于10年后的14年回国,(申请加入中国国籍成功,改名换姓)想要参加一个特殊职业(有犯罪记录的不允许参加的)儿我正好是那岗位的面值考官看到此种情况心里一清二楚却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请问律师同志这算钻了当时法律的漏洞吗,即使是这样也不能让这种人参加国家重要岗位,领导因为当时法律不完善已无法查到他的档案和犯罪记录,向上级领导报告也无济于事,特此咨询下律师这种人如何处理,难道要当正常人一样吗将其录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6055……(北京)
提问时间:2015-02-23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