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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8年前分家的时候,建房子,由于叔叔年龄太小,人口不足,地基批不下来
你好,18年前分家的时候,建房子,由于叔叔年龄太小,人口不足,地基批不下来 你好,18年前分家的时候,建房子,由于叔叔年龄太小,人口不足,地基批不下来。然后把爷爷奶奶上到我家,批了2间4楼地基。地基有关文件多是我父亲的名字。当初在亲戚面前口头说好。批下来先给叔叔起。以后叔叔还1间地基给我们家。现在村里规划,因为名义上我们有2间房了,又是独生子。所以地基名额我们家没有了,叔叔家有2间,现在叔叔不想给我们地基,房子也不想给我们。现在他们住着。由于是以前的房子,所以没有房产证,只有1些相关文件。当初建那房子的时候费用多是叔叔出,可名字是我们家的,村里多有记录的。我们能通过法律拿回那房子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短信用户(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5-02-22 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