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法律
新的网络诈骗手段.
新的网络诈骗手段. 我咨询了一下, 你们警察对网络诈骗的基本要求比较高,而且执法条文并不明确,
现在有一种新的诈骗方式, 比如A 网络出售某商品, 通过网络出售, B通过网络购买, A用的是物流代收款方式发货, B需要付款才能拿到商品, A故意发损坏的商品, 然后因为商品不能使用,B就需要把商品退回
而在上述方式中, A既不构成诈骗, 也不构成犯罪, 并且把商品数值压缩在3000以内,按照现有法规,应该算是经济纠纷, 而且因为数值低, B起诉更得不尝失,只能认倒霉, 而A 可以既此反复使用,以获得非法利益, 这种的不是诈骗的诈骗,难道警察就任其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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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a7897……(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1-01-15 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