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告他挪用资金罪吗?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有限责任公子的法人财产属于独立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没有直接的关系,股东只以其投入企业的资本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倒闭,即便股东再有钱,那也是他的个人财产,也无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就是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立法本意;
2,他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在经营中欠你180万的债务,那属于公司债务,而不是个人债务,公司以自有的全部资金承担责任,公司资不抵债破产,倒闭时,你只能按破产债权,按比例受偿。
3,法律规定索要债务一般的诉讼时效只有两年,事隔十多年你都没主张权利,早已丧失了胜诉权,等于你自己放弃了财产权,很难维权;
4,鉴于以上分析,这属于经济纠纷,你想通过刑事处理,公安机关恐怕很难立案;
5,他这不属于挪用资金罪,充其量属于合同诈骗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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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定要通过刑事处理也可以,详细解答我已给你回复。其他的电话咨询。
不属于挪用资金,公司正常债务公司承担。在公司破产宣告时提出债权主张,也可以现在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