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别人无理在先,大年三十带人打上我家门,结果我家伤人在后,要不要负法律责任?
别人无理在先,大年三十带人打上我家门,结果我家伤人在后,要不要负法律责任? 大年三十那天晚上,我两个舅舅带了一群人打上我家门,一群人找我两个弟弟打。结果我舅妈的手被我弟弟打断了,我弟弟要不要负法律责任?
起因是:我们寨子里面不是凑钱买了些公用凳子吗。放在我舅舅家里,然而我家聚了好多人打牌,凳子不够坐我弟弟就去我舅舅家抬公用凳子,我舅舅不让抬,我弟弟就把登上摔在地上,我舅舅就说的弟弟欺人太甚,便带带人打上门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1434……(贵州-毕节)
提问时间:2015-02-20 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