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咨询一下,希望哪位律师尽快给个答复,感谢!
咨询一下,希望哪位律师尽快给个答复,感谢! 昨晚出了车祸,交警认定是主次,对方主我次,算是3-7开的责任,是在u字型没有中心线和双黄线的弯路上,我是上坡他下坡,当时对方直接往我的行车道上开过来,我看到他车已经刹车停下了差不多,他直接不带刹车撞到我车头前中间,因为他发现我车时他往右避让了一下才导致撞到我车头中间,我车给撞的移位,交警到就按照车子停着情况认定责任我三对方七!对方副驾驶室人员右手臂骨头断了,开了诊断书,医生大概说要五万,交警今天就说要我交三成的钱一万五才能把车开走,就凭一句对方大概五万我就一定要交一万五才能把车开走,如果对方什么证明都没有的情况下随便一说要十万难道我要交三万才能拿车了吗?有这样的情况吗?而且对方好像什么都不用交就可以把车开走。我在想问题是我次责他自己主责,今天笔录责任书都签了字的,是不是应该这些笔录和责任书签完字就可以把车开走了的?有哪位社友懂的知道的请告知下,先在此谢过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01023……(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5-02-19 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