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有关于土地证和房产证方面的一些问题想咨询一下?
有关于土地证和房产证方面的一些问题想咨询一下? 我家在99年买了一块地,2000年盖的住人的房子,地面积很大,大约有一亩多。之后就办房产证,花了五千元钱在土地局。之后很多年间曾多次去土地局查问证下来了没有,土地局就让我们等 说快了。 一直到今年最近2011年1月我们再次去土地局去问,当年给我们办土地证的人已经调走了。我们手里只有一个土地局办房产证领证的一个凭证,上面 盖着土地局的公章。
在土地局工作人员翻找查询了好久才找到,最后的结论是房产证已经下来了并在他们的手里,但不能发给我们。原因说个人用地不能超过150平米也不是160平米我忘了。而我家的土地超过了那个面积,证下是下来了但是不能给我们他们给保管。说如果要想要证得话就要把其他的证注销了(我家没有其他的房产证),说是面积只能到那个平米数,多余的不能上到证上。
我们都是老实巴交的老百姓也没有办法就回来了,后来我想那么盖四合院的公民在用地上都超过了150或160平米那么就都不能办下来房产证吗?都不能有房产证了吗?
在此我咨询一下懂法律的朋友,是这样的吗?
难道我家的房子就不能办证吗?如果没有房产证将来拆迁的时候我家会不会有麻烦呢??
谢谢回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fxshe(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1-01-15 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