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两个11岁的小孩玩耍,伤了其中一个的左手中指
两个11岁的小孩玩耍,伤了其中一个的左手中指 两个小学4年级的小孩放学后在路上玩耍,一起搬石头,过程中砸伤对方小孩的左手中指,当时具体谁提议,怎么砸伤的双方各执一词,无从查证。对方小孩左中指骨折并附带其他伤害,住院治疗12天,花了9千余元,家长陪护吃住及交通费等花费2千余元,恢复后手指有些变形,除掉医保和保险报了4千余元,除去家长误工费还有6千余元花费。对方要我赔偿医疗费用的一半,4500元,吃住交通费2000元,还有误工费2000元,合计8500元,请问合理么,走法律程序我会不会赔的更多?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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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xiamin……(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5-02-17 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