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把孩子送人了,什么义务都没做到,可以告他们遗弃吗?
把孩子送人了,什么义务都没做到,可以告他们遗弃吗? 听养奶奶说我刚满四十天就把我送给她了.现在我十八岁了, 这十八年在我的记忆里他们没来看过我一次,现在我在嘉兴,没在老家重庆.所以那边的人以为我养奶奶把我卖了,叫我回去,证明没有卖我,但是现在是我不想认他们,凭什么他们要看我就看,他们还有什么权利来管我,如果要先来管我之前是否可以先找他们赔偿尼,还是可以告他们遗弃罪/? 没有做到应尽的义务,现在却要找养奶奶他们的麻烦,我该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ius李(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5-02-16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