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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在上海安亭冈茨线圈公司做了4个半月的电工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在上海安亭冈茨线圈公司做了4个半月的电工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在上海安亭冈茨线圈公司做了4个半月的电工,于2014年7月1日提前30日打辞职报告,到2014年8月1日离开该公司。到现在该公司发给我1820元工资,还有3600元没发。公司理由是我没干满1年,因此剩余的工资不发。我想用信函的方式给安亭法庭,请法庭帮我要回剩余的工资。敢问尊敬的律师,我这种方法行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上海)
提问时间:2015-02-16 09:2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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