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是否能以侵财起诉对方

是否能以侵财起诉对方 2010年12月份我接到二审法院的离婚判决,其中判决:孩子由我抚养,房产是我婚前财产。1、2011年元月初,我将对方一直霸占的我婚前中的房子房门打开后,发现房子被男方放水冲泡过(距离地面50公分高的墙面上都是水印,墙皮一扣就松散下来),并且木地板也泡翘了,男方把我的所有衣物及娘家陪嫁的物品都堆放到地板上浇水冲泡(已干并发霉)。2、另外,孩子的出生证、房子的户口本等物品男方均拒绝交给我,孩子的物品也被男方送人。3、请问:我能否以上述事实起诉男方侵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No5136(河南-三门峡)
提问时间:2011-01-14 21:4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