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房产问题

离婚房产问题 主要情况介绍:夫妻离婚,原婚姻延续期间,先后按揭住房两套,一套用来居住,房产证为男方名并由男方还按揭贷款;另一套房产证为女方名并由女方还按揭贷款。后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并办妥离婚手续,协议书中写明房产证为女方的那套房子离婚后转给男方并由男方偿还按揭贷款;房产证是男方姓名的那套住房转给女方并由女方偿还贷款。

目前的问题是:
女方多次催促男方将房产过户,但男方在其个人信誉上有过还月供超期的违约,造成住房难以过户,目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办法是将按揭贷款一次性交清取得房产证,才能完成过户手续。偏偏男方经济较拮据,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17万元左右)交清按揭贷款尾款。

请问,基于上述原因,男方怎么才能顺利完成两套住房的产权人变更?
急盼。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大江东去50……(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5-02-15 14:4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