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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家乡习俗共计支付十二万元彩礼!导致男方家庭负债累累,生活贫困!女方家庭陪送三万余家具

按照家乡习俗共计支付十二万元彩礼!导致男方家庭负债累累,生活贫困!女方家庭陪送三万余家具 按照家乡习俗共计支付十二万元彩礼!导致男方家庭负债累累,生活贫困!女方家庭陪送三万余家具。却从未从娘家带回一分钱!由于年龄未到未办理结婚证,结婚三月女方怀孕,却以怀孕为由逼迫男方父母每年支付两万余生活费用!由于男方家庭已经负债累累,没能力再支付女方所谓的生活费用,女方以不支付生活费用为由,长久回娘家居住!男方无奈,伤心欲绝。在其一个月后男方要求协议离婚,经镇司法部门进行调节,最终达成协议!协议内容女方自愿养育为出生的孩子,而男方的彩礼仅作为未出生的孩子的抚养费用!,协议离婚!事情就此告一段落。再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四十五天后!女方带有身孕并迅速嫁人!如今孩子已经出生,却不料女方把刚出生的孩子从给别人抚养!(具体是送给别人抚养,还是卖给别人抚养,男方就不得而知,男方还没选择报警)!而女方却告知男方孩子出生不久就死亡了!并强调男方的彩礼已经全部用在抢救孩子的费用上!(女方的显然是说谎了)现在女方刚生过孩子,却不见孩子踪影!也无法确定还是究竟是给人抚养还是卖给别人抚养,还是已经死亡!请问律师如果孩子死亡男方能不能要回仅作为孩子抚养费用的彩礼?用什么方法权益自己的利益!如果孩子给人抚养或者说卖给别人抚养男方如何选择?我知道如果卖给别人抚养女方则违反法律!如果送给别人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5-02-15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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