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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别人手机遗忘物不予以归还,民警出警简单搜身没找的就放走嫌疑人
捡到别人手机遗忘物不予以归还,民警出警简单搜身没找的就放走嫌疑人 2015年2月14日中午,我和女朋友在友谊新天地美食城吃饭后将手机遗忘在餐桌上,手机是去年买的ipone5s,价值4500元左右,5分钟后回来查找,发现有两名女子在我们刚就餐的饭桌上吃饭,通过查询录像发现一名女子将我的手机关机并拿走,录像清清楚楚可以看出是她们拿的,我报警后,金街派出所的崔姓民警一个人出警,查看了监控录像,并确认了是那两女子拿的手机,后搜查了两女子的书包口袋,并没有发现手机,后崔民警以只能去法院告告她们为由,离去,没有做笔录,也没有任何的调节签字等,单单只是查看了俩人的身份证并记录,然后离去,之后两女子也离去,我看着她们拿了我的手机并而警察并没有给予一个明确的处理,而放走了嫌疑人,我很伤心,转天2月15日早上9点,我向天津市金街派出所报案,值班民警以当事民警不在和是我自己的失误导致的手机丢失为由拒绝立案,我想向有关部门举报这种行为,并希望尽快得到回复!
辞职
敬礼
2015年2月15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meng……(天津)
提问时间:2015-02-15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