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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单位笔记本电脑失窃案

单位笔记本电脑失窃案 2011年1月4日晚上公司笔记本丢了一台。价格人民币3500元。
在那晚据当事人所说笔记本是在17:40关机的,丢失的时候就是17:50分左右估计。
在那个时间段办公室就只有我与三个同事在。因此摄像头拍到的是我倒数第二个出门。现在公司抓住我背包提包这个疑点。怀疑我身上。我应该如何处理这样的事情。今天1月14日了。据公司是说报了公安,至今没见公安进来录过笔录。但本人知道没有的事情是不能乱承认的。但人家非认定是我。请问我如何处理。谢谢。期待答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urumi……(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1-01-14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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