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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身份证资料被盗用,公安局找我负责任

身份证资料被盗用,公安局找我负责任 我是佛山市南海区的现在广州读书。我刚接到公安局的电话,说我在上海一家招商银行开了个户口用来洗黑钱,在广州也开了个广州商业银行的户口用来犯罪用(我根本就没有做过),犯罪分子被抓后,在他身上搜到我的证件。审问罪犯交代,说那些证件是他用1500至2000左右在我这买来的。(这个也根不可能,我也不知情。证件已一直在我的身上也没有丢失过)。现在公安局怀疑我是不是我在犯罪或者是不是我因为经济问题的原因把自己的证件拿去卖了换钱,要我负责任将我名下所有的账户冻结一年多还要拘留我38天。公安局需要我出示一份证明我没有经济困难而卖身份证件的材料而又不可以向任何人透露这件事。我不知道怎么出示也没有能力按照他说的存两千到账户上然后开始金融调查。在电话中一位警官已经帮我做过电话口供。现在我还需要向公安部登报吗?现在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315818(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1-01-14 16:5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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