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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受害人今年62岁,在维坊一单位作保洁工,今年1月7日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重伤

受害人今年62岁,在维坊一单位作保洁工,今年1月7日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重伤 受害人今年62岁,在维坊一单位作保洁工,今年1月7日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重伤,脾被切除,当事人69岁,赔偿能力有限。本人在单位有集体保险,请问这属于工伤吗?本人应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5-02-12 20:3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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