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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改制原法人把单位土地使用证拒绝移交,致使现法人在房屋出售后没有土地使用证给买主,导致职工一直得不到

因改制原法人把单位土地使用证拒绝移交,致使现法人在房屋出售后没有土地使用证给买主,导致职工一直得不到 我们原来是集体事业单位,2004年因改制原单位解散,重新组建民间组织,民主选举法人,原单位法人不再是法人,因为当时改制时对所以职工没有安置,只是把原单位的两处房屋作为职工的养老,现在单位已经换两届法人了,2009年经当地党委政府和主管局批准已经把两处房屋出售了,但是原单位领导拒绝交土地使用证,使所以职工始终得不到安置,买主拿不到土地使用证,为此主管领导也多次协调他以各种理由拒交,现在所有职工都想用法律手段来解决,请问:我们该怎样才能让他交出土地使用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944977……(湖北-十堰)
提问时间:2011-01-13 22:4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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