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丈夫在外借高利贷用于放贷和还婚前的个人欠款,妻子有义务
若个人拒绝
不属于共同债务,不用承担。
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的话是可以的,关键是要固定证据
一般是有义务的,婚姻存续期间视为共同的债务
发生在婚前的举债行为且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关键看是否则用于共同生活。
尽快起诉离婚最好。
需要具体分析他的债务才能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