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土地证办理转让时遇到的问题
土地证办理转让时遇到的问题 我是在2004年购买二手房,购买时土地证是属于划拨性质,归集体单位统一管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鉴定了一份简单的购房协议,协议中没有提及关于土地证产权的转让,只提到房产产权的转让。
当时买房时正是房产价格上涨的时期,原房主曾反悔,因已经鉴定协议,要赔偿双倍保证金,所以只好成交,有点不愉快。
现在集体单位要将土地证统一转为国有性质的个人土地证,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说:“要先办理原房主的土地证,再办理过户手续,原房主必须与你都到这里来办。”我现在已经将所有复印件(包括已盖章的)都准备好,就差原房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第一次购房合同(在原房主手里应该有,或只有原房主才能有权到房管局取出的原始合同档案材料)。
我的问题是:购买房屋时原房主的房产证及土地证应该齐全,但因土地证是集体管理,所以没办理过户手续,现在原房主是不是有义务协助我办理土地证的过户手续?(我愿意缴纳办理中的所有税务等费用)原房主如果再索要一笔土地证转让费的话是否合理?(我和原房主协议中比较简单并未提及土地证转让事宜)如果原房主执意索要土地证转让费,肯定要到法院解决,这场官司我能打赢吗?应该怎样办理才能对我有利?
麻烦律师能解答详细一点,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weiz……(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1-01-13 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