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答:五万元以上。
主訴:電鋸锯伤右手疼痛流血功能受限一小时许.
现病史:患者自述一小时前工作时不慎被电锯锯伤右手,伤后见右手虎口拇指裂伤明显,拇指活动障碍,不能活动,功能障碍,伤后急送我院.门诊求医,门诊医生经检查及拍片以右手电锯伤肌键损伤而收入院.伤后否认有昏迷,恶心呕吐情况,入院前无咯血、便血\及腹痛。精神胃纳尚可,大小便正常。
过去史:既往健康,无传染病接触史。预防接种史随社会。
家族史:父母及子女健在。家庭成员中无高血压、肿瘤、结核、肝炎等各种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及各种遗传病史。
休格检查:
T37度,P:80次/分R20次/分,BP120/80MMHG,WT:47KG.,,发育正常,营养良好,意识清楚,表情痛苦,皮肤弹性好,四肢暖,皮肤无黄染,未见蜘蛛痣,皮下出血点等,浅表淋巴结无肿大。头颅无畸形,毛发分布均匀;眼睑无下垂,无水肿,结膜无充血,巩膜黄染,角膜无溃疡,双侧瞳孔等大等。
右手虎口皮肤及拇指背侧皮肤裂伤,伤口8cm许,创口内可见肌腱已锯烂,创口缘不齐,拇指背伸不能活动。生理反射正常,病理反射未引出。
骨科情况:检查见右手虎口皮肤及拇指背侧裂伤,伤口8cm许,创口内可见肌腱已锯烂见第一掌骨被锯一条槽,见伸拇长肌腱断裂,伤口创缘不齐,拇指背伸活动丧失,拇指皮肤感觉障碍。拇指末端血运可。
胸廓无挤压痛。四肢脊柱无畸形,骨盆分离挤试验,浮髌试验,膝侧向运动试验、MC MURRAY征,抽屉试验均阴性。
门诊X光片,诊断:右手片未见异常。
诊断:右手虎口皮肤裂伤。2.右手伸拇长肌腱断裂。3,右手第一骨锯槽形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