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这样我去劳动仲裁能告他们吗?
公司这样我去劳动仲裁能告他们吗? 本人2010年6月13日与公司签的合同,不久又和公司签过份规章制度。之前签合同的是做门店销售的工作,所以之后一直在商场上班故遵守的也是商场的规章制度。2010年12月14日商场柜台拆柜,15日领导就叫我们去公司上班。之前签的那份规章制度在进公司的时候没有给我们看过,也没有张贴出来而是锁在箱子里的。12月31日公司提出辞退我们,理由是我们上班迟到早退,有几天没有打卡要算我们旷工,要扣我们工资。我之前的工资是基本工资1300,伙食津贴200,交通费100.所以一共是1600+提成。但是12月工资单是基本工资1300,缺勤时数是100,缺勤扣薪586.59,缴纳保险费(4金)383.4元,伙食津贴100元,提成37.34元,税前应发7.5元最后实得474.85元。我想问下公司这样扣我们工资对不对?我们如果去申请劳动仲裁的话是不是能获得赔偿?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ikolo……(上海)
提问时间:2011-01-13 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