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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房产继承问题

房产继承问题 我姥姥姥爷有五个女儿,当初为了照顾方便,所以把我妈留在了身边,并且我父母在我村拥有了一处属于我父亲名字的房产,后来在1991年我父母出钱翻新了与姥姥姥爷同住的那处房子(户主是我姥爷),当时我的姥姥姥爷出了一千块钱,说是西边的两间房住到去世后,房子归我的父母所有,东边的三间房一直是我的父母居住。可是到了93年我的姥姥去世了,同年我的姥爷经人介绍又找了一位后老伴直到现在,故我的父母在有本村几位资深老人的见证下,同年与我的姥爷签订了一份我姥爷去世后房子仍归我父母继承的协议,并且有几位见证人,我父母,我姥爷的签字与手印(现在见证人中有一两位已经去世)。文书内容大概是:‘一共五间房现东边三间由我的父母居住,西边的两间房由我的姥爷居住,一直到我的姥爷去世后,这五间房都归我的父母所有。’我的问题是:一、如果我姥爷在去世前改变想法,不想把房子给我的父母,之前签订的文书是否还有效,我们是否可能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二、如果我的姥爷想把房子给我的后姥姥,是否可以?三、在没有任何口头与书面遗嘱,并且之前的文书已经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情况下,如果我姥爷去世了,我后姥的子女是否享有此房产的继承权,如果有财产应该如何分配?四、如果问题三中的问题出现,但我后姥姥的子女没有继承权的话,我姥爷的五个女儿是否都享有继承权,房产如何公配?五、如果我姥爷只想把他住的那两间给我后姥姥的子女或是不想由我父母继承,那么这两间我姥爷的子女与我后姥的女子应该如何继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re98……(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1-01-13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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