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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男,40岁左右,在广东一家公司打工,公司两名员工盗窃公司的材料

陈先生,男,40岁左右,在广东一家公司打工,公司两名员工盗窃公司的材料 陈先生,男,40岁左右,在广东一家公司打工,公司两名员工盗窃公司的材料,当废品卖了,陈先生在知情的情况下帮助他们搬运出公司门口的车上,并拿了5000元好处!被盗材料实际价值大概为6万元!请问会如何处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5-02-11 00:1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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