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在QQ空间上挂日志进行辱骂`还被帖上照片了,请问这构成法律责任吗?
侵犯了名誉权
已经侵权。
侵犯了名誉权
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构成侵权.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因属于网络侵权,需要对证据进行公证保全.建议委托律师代理维权.如需要请与我联系.
北京牛增科律师 13811967697
保留证据,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
你好!
已经侵犯了肖像权及名誉权!
北京律师祝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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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了肖像权和名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