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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和一个人合伙开过一个厂子,后来合伙人出车祸死了,于是另一

曾经和一个人合伙开过一个厂子,后来合伙人出车祸死了,于是另一 曾经和一个人合伙开过一个厂子,后来合伙人出车祸死了,于是另一个合伙人出于义气口头答应支付对方20万元,并且包揽了两人共同借下的债务,但是因为后来经营不善,另一个合伙人没有赚到钱还欠下了好多债券,包括欠下因车祸死亡的合伙人的两万余元,现在出车祸死亡的家人上门要债,请问剩下的债从法律角度来说可以不还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北-邢台)
提问时间:2015-02-09 17:2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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