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二手房买方违约需要承担卖方巨大的经济损失吗
二手房买方违约需要承担卖方巨大的经济损失吗 您好!
我2014年11月16号,看上了一套二手房,之后在中介那里交了3万的定金并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当时也没有仔细的看合同,想着中介会促成房屋买卖,应该没什么问题。
当时口头说是65个工作日可以办完手续入住,但是到了1月31日,他们通知我卖方办理完解押手续可以去办理其它手续了,我就是感觉这个手续办的太久。
中间我和卖方没有沟通过,一直是和中介打电话联系的。现在我不想买这个房子了,首先感觉时间太长了,另外,我是14年6月毕业来郑州工作,工资也比较少,买了这个房子给我的压力也非常大。
前两天和卖方见面协商。
首先我说当初中介口头承诺65个工作日完成所有手续,现在也等了这么多天了,我是不想要这个房子了。但是中介说的确是65个工作日,把合同拿出来说65个工作日是从卖方解押完开始算的,也就是说从11月16日开始我的等待就算白等的。这样我也没有什么证明,只能算自己没有好好看合同了。
另外,我们签的合同中有一项违约内容:若买方违约,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且要承担卖方由此产生的其它经济损失。
现在的情况是卖方一直盯在其它的经济损失上,说有几十万元,全部要有我来承担。我感觉自己也挺亏的,3万块钱赚的本来就不容易,就算是我理亏赔偿给他了,但是卖方不同意,一定要赔偿他的经济损失。如果我不赔的话,他说就把我告到法院去。和父母商量了一下,说要是真的上法院了,父母就把老家的房子卖了,也就七八万块钱,但是也不够还啊。
我就是感觉心里不舒服,想咨询一下律师碰到这样的事,责任都在我身上吗,一定要赔偿那么多钱吗。
谢谢!
补充:我仔细看了一下合同,上面写的是:
甲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后贰拾个工作日向贷款银行提出还款申请,(乙方采用按揭贷款付款方式的,甲方保证自乙方银行贷款审批通过后)按照贷款银行确定的还款日期当日或之前,还清按揭银行贷款。甲方领取其它权利证后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我感觉是不是应该是我先去申请贷款手续,通过之后卖方采取办解押手续呢?
如果不是,卖方解押产生的大量贷款和费用就需要我来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dongx……(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5-02-09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