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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的来到菜市场附近的广安堂药店旁边摆摊卖春联,此时从“晴尚坊”商店走出另一女人
一女的来到菜市场附近的广安堂药店旁边摆摊卖春联,此时从“晴尚坊”商店走出另一女人 一女的来到菜市场附近的广安堂药店旁边摆摊卖春联,此时从“晴尚坊”商店走出另一女人,声称每天要交50元才能在自己店前面摆摊,女的就说这一排大街上大家都这么摆,如果别人交了我也交。那人未听,踢了几脚装着春联的箱子说不交就滚,女的不满反骂,于是遭到那人拳脚相向,并大声喊:我有人!不怕你本地人!期间双方都有人劝架,包括女方两个尚在读书的妹妹,因对方劝架不当,所以女方只有挨打的份。完了打人者抢先报警,警察来了以后打人者就说去医院看伤,称双方打架自己受伤了。接着女方也去医院检查了。
在派出所,主办警察要求双方先调解。但是“晴尚坊”方要求一是赔偿医药费208元,说自己的手指尖骨折,并出示医院检查结果。二是赔礼道歉。并声称现在你给摆摊的50元也不收了,打你是因为自己有门前三包管理责任。
女方就想不通了,认为自己摆摊当然不对,但是对方打自己打到手痛了还要赔对方的伤费,太不合理了,就算是城管来执法自己也不会挨打。
期间派出所主办民警听到女方不愿意赔偿医药费,非常生气。后来也做女方思想工作,称如果调解不成,按照办案经验,最终结果可能是对方拘留1个,女方拘留3个,因为女方的两个妹妹也参与打架了,两个妹妹既然是女方亲戚,不可能是劝架,有这么好思想的人吗?同时暗示如果遭到拘留,对学生身份的妹妹来说很不利,春节也快到了希望大家都顺利过年。又说要么可能是对方被罚款,而女方则被拘留一个。并说对方要求200多元赔偿已经是很大让步了,要是你方被打骨折你们本地的可能是全村人都出来抗议了。
请问这事谁对谁错?是否应该交208元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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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5-02-09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