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辞职后社保缴纳
辞职后社保缴纳 刘律师:您好。
请教两个问题。
一、我与2010年12月从某私营企业辞职,公司说“五金”要提前一月缴纳,所以在2010年12月给我缴纳了2011年1月的“五金”,其中包括个人部分和公司缴纳部分,公司现以我辞职,2011年1月已不是公司员工为由,要求我退还2011年1月“五金”中公司承担部分,但我觉得,这些钱公司虽已缴纳,但责任不在我,且该款项大多进入统筹部分而非个人账户。请问我该怎么办?
二、我辞职后到未找到工作前,有哪几项社保不能停交,向什么部门交,除承担个人缴费部分外,是否还需承担单位缴费部分?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51541……(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1-01-12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