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同谋诈骗定罪
同谋诈骗定罪 本人有一个公司经营软件,通过交易认识了一个客户,姓石,之后我去外地办些事,在外地有一个朋友姓林,这个姓林的之前在另外一家公司上班的时候,也是认识这个客户的,只是完成交易后一直没有联系,因为这个客户让我帮忙融资,在我给客户打电话的时候,我这个朋友林听到了,便说还和这个客户联系呢,我就告诉他客户所托之事,我这朋友与另外一个我不认识的找我说把这个客户介绍介绍,因为客户做期货,而这人正好也懂,我便和客户介绍说,给你介绍个期货经理姓杨,之后便是他们联系了,过了挺长时间,朋友要开公司,我问哪来的钱,他们便说收了客户的20万好处费,这事客户也没和我说过,朋友收这钱我一分也没有参与,请问如果这20万定成诈骗的话,那么我这算不算同谋诈骗,或者诈骗同谋是怎么定义的,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saksa(北京)
提问时间:2011-01-12 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