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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院长提起再审6个月的相关问题

民事案件院长提起再审6个月的相关问题 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是指再审开庭时间应在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的6个月内;还是指院长向审判委员会提出再审的时间是在6个月内,再审开庭时间可以在6个月之外?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在水一方73……(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5-02-08 19:30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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