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对公安机关强制戒毒决定的疑问
对公安机关强制戒毒决定的疑问 我在2013年1月15日被判处强制戒毒两年,可当时尿检时,结果不是太清楚肯定,我当场提出异议要求复检,尿检师也说尿检不能肯定,因为如生病吃药也可能影响尿检检测结果,当时尿检医师,提请我们和当时一起去的民警再去另一个可以准确做出尿检的地方,当时一起去的警官也同意了,可出来后警官却将我带回派出所,没去做复检,我在派出所一再说我没有吸毒,可他们不听,然后让我在强戒书上签字,说若我不签字,就按拒签执行,我在无奈之下就签了,可我换是在执行书上写下了“我对尿检有异议的字样”,我在戒毒所也提出过行政诉,可当时强戒所说要我家里人自己去送材料去法院,可我家里人当时不知道我已出事进了戒毒所所以都去了外地,怎么也联系不上,后来家人回来后,到戒毒所拿了材料去了法院,当时法院的工作人员看了材料后,说可以立案,可是一查说:“上诉期已经过了,不能立案了。现在我已解除强戒期,回到社会,我就是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该咋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紫色的风12……(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5-02-08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