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们报的是理工大,结果录取的是湖南机电学院
我们报的是理工大,结果录取的是湖南机电学院 甲方:戴炳炎(继续教育中间机构)乙方:潘高霞、戴园园 2010年10月左右,乙方因工作需要,需报考理工大学高升专文凭,向甲方电话咨询具体情况。双方约定7000元(包括乙方成人高考入学考试、论文答辩等后续一切手续),说11月份可以查询录取情况。大概11月中旬乙方查询,却昌湖南机电职业学院录取通知。乙方认为甲方严重违背了自己的意愿,擅自更改学校,因此要求甲方退还部分学费2000元,而甲方只同意退还1000元。请问此问题责任应由哪方承担主要责任?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rs6150(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1-01-12 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