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宝鸡蔡家坡工地上班,是一名资料员,我2014年12月26辞职的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具体做法如下: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然后,你再申请劳动仲裁。这样的话,你可以要求公司除应足额支付你工资外,还可以要求加付相当于拖欠工资25%的赔偿金。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不行再收集证据向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然后,你再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