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征收超过十几年的鱼塘一直还在养殖,政府再次使用,能得到赔偿吗?
征收超过十几年的鱼塘一直还在养殖,政府再次使用,能得到赔偿吗? 是这样的,我这里是广东省肇庆市高新区,在2014年左右政府已经征收了我们的鱼塘,一直到今年2015年初才开始开发这些土地,请问作为当初鱼塘的养殖户还能得到赔偿吗?还有就是施工方要施工的话,我们养殖户有权知道施工是哪个部门、哪个负责人批准的许可吗?我们都是土生土长的农民,不懂法律,希望能在此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障我们农民一些合法的权益!!希望能有专业人士提供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农夫de儿子(广东-肇庆)
提问时间:2015-02-07 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