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请教检察院受理民事案件抗诉的程序
请教检察院受理民事案件抗诉的程序 甲的父亲是老干部,不久去世,其继母到法院起诉要求将甲的父亲死后抚恤金和财产及房屋全部归自己所有,并在法庭上拿出甲父亲的遗嘱书写证据,甲与兄弟们提出该遗嘱是假的,并要求司法鉴定,但因没有拿出其他证据,法院没有支持,判甲的继母胜诉。
甲上诉后,还是在法庭上提出要求司法鉴定,但也因没有实现而败诉。在第一审到第二审的时间内,甲到其父亲的部队调取其父亲的亲笔证明均因为听说有法院诉讼问题而拒绝提供。
二审败诉后,甲再次到其父亲的部队调取其父亲的亲笔证明,部队提供后才到相关部门进行了笔迹鉴定。
此时,甲到检察院提起抗诉,检察院受理,现在我想咨询的是:
1、检察院受理民事抗诉申请后,审查抗诉书的检察官是否需要通知甲的继母?
2、检察官是否有义务对甲的继母进行司法调解?
3、检察官是否可以到甲的父亲部队进行调查?
本咨询主要问检察院收到抗诉书后有哪些应该作的程序?检察官是否与双方当事人单独见面?请给以指点,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金钱草(北京-大兴区)
提问时间:2015-02-06 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