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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我无故被人指挥人殴打

我无故被人指挥人殴打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家将自己的楼房租给一个叫陈志华的做手机城,因为发现他有欺骗我们对我们有违约的行为,所以要将房屋收回,正在打官司。同时陈志华转租给的个体户共有29家31个柜台也交了一年的租金,但陈志华却只给卖10个月,所有这些租户也在起诉陈志华这个人的霸王条款,法院已经下达了民事裁定书,维持现状查封继续经营,直至法院解除查封为止。在查封期间陈志华经常刁难这些经营户,经常带一些打手来恐吓他们,不允许起诉他的人经营并大幅度提高租金。今年2011年1月1日,陈志华带了一批打手来讲手机城的电灯和门关了,将200左右顾客和经营户关在手机城内,我深怕发生打砸抢和出人命,我就去将卷帘门拉开,当我打开到第六号门的时候,就有人从后面将我打翻在地,然后将近有几个湖南口音的人用铁凳子拳脚围攻我,大部分都对着我的头打,至今2011年1月12日我的头还扭不得。
  陈志华不但不内疚不解决不道歉,还在2011年1月3日去法院、警察局诬告我的母亲带着商户们撬门,还说不给另外17家商户经营。请问我们要怎么办?
  因为以上恶劣的行为,我可以从哪些方面要求哪些赔偿?此事发生后我六十多岁的母亲因为此事精神恍惚,吃不好睡不着,她本人也有糖尿病,我深怕她精神崩溃,因为我被多人围攻殴打的情景我母亲一直目睹,这个精神要求赔偿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elson……(云南-德宏)
提问时间:2011-01-12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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