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权利在哪里?
1 你父亲作为权利人有权处理,把它赠与你妹妹后,权利即发生转移,2 即始终你没有主张权利
你是否是同住人?对这些情况要具体分析的,权利不能一概而论的!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的帮助和维权!
你没有说清实际情况,一般只有在如下情况下你可以主张:
一、若你是该公房的同住人,而你父亲购房时是用的94方案,那么按照上海的政策,
虽然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但你也是有产权份额的。
当然,若不是94方案,作为首次购买的公房同住人,你还享有一定的居住权。
二、你父亲在未征得你的同意就过户,侵犯了你的权益。按照《民诉法》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从你知道或是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2年内可以起诉。
三、若不符合上述情况,你父亲处理房产就没有侵害你的权益,你无权主张。
四、因为都是你们家庭内部问题,即使侵犯了你的权益,也建议你最好协商解决,对你们都好。
关键看你对原公有住房是否有权利;或者说你父亲是否有权利处分该房产;如果你父亲有权利处分房产,那么房子过户给你妹妹,你妹妹即是权利人。你妹妹有权独立处分房产,与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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