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过劳动合同的,这样我可以告他吗
先搜集在在公司上班证据,能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及工作时间,之后可以到仲裁委申请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差额,支付投钱工资等费用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告他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