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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孩子摔伤 接到法院传票

孩子摔伤 接到法院传票 2014年7月份的时候,上课过程当中孩子摔伤,过了1天之后告诉我们培训学校,要求赔偿,当时校长说拖后处理,现2015年2月6号接到法院传票,我成被告方了,但是我12月份已经在那里辞职了,而且当时上课我不是上课老师,我是考核老师,请问这类事情我需要支付赔偿吗?学校也没跟我签订劳动合同,主课老师也辞职了,回老家了。我现在要怎么办,接传票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ongsh……(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5-02-06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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