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我在工作过程中受伤,请问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
我在工作过程中受伤,请问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 我在2014年12月18号的时候,受一个纸箱厂的委托,去他们厂里安装他们购买来的监控设备,对方和我约定每天的工资是200元。我从19号开始进场施工,期间按照厂里的安排和吩咐进行设备的安装。 在12月25日下午3时左右,我在厂房内施工时被厂里的叉车从背后撞倒,后经医院核磁共振检查得出结论是右脚距骨骨折。在12月31日做了一个关节镜手术。
目前问题是这样的,等我出院之后,我该如何和对方索取我应该得到的赔偿。
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有,据骨骨折三期鉴定是需要休息六个月,其中三个月的护理,一个月的营养费。
还有一个问题是,我和对方是属于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如果属于雇佣关系,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如果认定为工伤的话,是否可以获得一次性赔偿,这个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是否冲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12117……(安徽-蚌埠)
提问时间:2015-02-05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