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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起诉孩子探视权法院每月只给我两个小时时间请问法院判的合理吗

我起诉孩子探视权法院每月只给我两个小时时间请问法院判的合理吗 我有一个三岁的女儿跟前妻生活,前妻不让我见孩子,我上个月去法院起诉探视权要求每年的寒假和暑假把孩子接到身边同住每次半个月,法院以孩子小,我把孩子接走不利于孩子成长为由,最后法院判决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六上午九点到十一点我有探视权,我家是聊城东阿县的,前妻是济宁嘉祥的,我从家坐车到济宁12点都到不了,请问法院这样判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0^一生一……(山东-聊城)
提问时间:2015-02-05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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