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我和父亲去要债,对方酗酒先手打架,我把对方打成轻伤,请问怎么办?
我和父亲去要债,对方酗酒先手打架,我把对方打成轻伤,请问怎么办? 2015.1.31号下午2点多,我和父亲两人开车去隔壁村收取2014年2月份赊给A的2200元债务。
到对方家中后他们共5人(A,A的妻子,A的儿子,A的哥哥,B)在吃饭喝酒,于是我们便说明来的目的。
交谈过后,A以向我们索要务农工具补贴为由拒绝还债,务农补贴每台机器补贴380元,对方向我们索要800元(因这台机器是全款赊给A,所以我们肯定不会先给他补贴)
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口头发生争执,并且对方把我和我的父亲困在屋内,不让出门
一番推搡之后,我和父亲见对方酒气很大于是放弃,改日再要便夺门而出。
对方在门口一直不停谩骂,羞辱我和父亲。我因年少气盛便随口反驳,父亲拉我一前一后走出大门,准备回家。
就在这时A的16岁左右的儿子突然在我背后用棍棒打了我的头,随后我便满脸是血,抱头倒地。
父亲见后马上过来夺取A儿子手中的木棍,这是A的一家4人全都跑出大门来和我父亲按在地上扭打成一片。
我下意识下为了保护自己便伸手打了A一拳(当时不知道具体位置),便拉开他们
这时A周围的邻居过来拉架,我们才得到安全
两方分开之后A报了警,便躲回到屋内(我和父亲的手机都在车内)
等民警过来之后,了解了情况拍了照片,让我们先看病
后经伤情鉴定我头部缝4针,属轻微伤
父亲身上,脸上都是皮外伤,属轻微伤
A的鼻子 双侧鼻骨粉碎性骨折,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右侧鼻颌缝分离,鼻中隔骨折,属轻伤
我的打架已构成刑事案件我很清楚
如果双方走司法程序,我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我们是被打方,A酗酒滋事,A的儿子先出手打人,我正当防卫才导致A轻伤,这些条件能为我减轻法律的处罚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anche……(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5-02-05 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