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纠纷
深圳康辉旅行社新马泰10日游,同团游客辱骂/打人
深圳康辉旅行社新马泰10日游,同团游客辱骂/打人 2010年12月31日到2011年1月10日参加深圳市康辉旅行社参团新马泰10日游;途中同寝室一女性旅客,多次出言辱骂,动手殴打当事人,并伙同其父母分别于出行第2天在酒店/第8天在巴士上对当事人进行殴打,当时地处马来西亚,报警在警察警告他们后才得以制止;造成当事人头部,胸部,脚步的擦伤/瘀伤,并造成极大的心理伤害;现希望采取措施讨还公道,该如何着手?
1.针对施暴人:他们这种行为能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2.针对旅行社及导游: 参团旅游而人生安全没有保证,可否索赔?
望有识者教我,不胜感激!
委托要求:
a. 施暴者公开登报道歉
b. 赔偿精神损失及旅费
c. 旅行社经济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yanxi……(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1-11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