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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公司中股东公司的派出人员用工关系是什么?
合资公司中股东公司的派出人员用工关系是什么? 两家国有公司A和B合资组建了一家新的合资企业,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但副总经理未按照公司章程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通过,由B公司直接派人任命。公司的财务人员由A公司派人担任。但是AB两公司派出的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目前人事关系均在原公司,未转移到新成立的合资公司,也未签订用工协议,请问这样是合理合法的吗??
目前主要问题是,这两人公司工资在这边领,五险一金在原单位交,这边公司待遇高的部分只字不提,没有了部分跳得很高,是不是要纳入统一用工管理?有没有相关法律要求?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21350……(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5-02-05 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