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土地类
土地类 您好:我想咨询关于土地方面的法规。我们是一家房地产集团公司的下属分公司,09年在当地通过政府招、拍、挂方式竞得一块270亩地用于房地产开发(已签定国有土地出让合同270亩,且土地款基本付清),目前已经在开发一期工程约40000平米,土地证办理分为二个,一个为200亩(已办理),一个为70亩(还未办理,但随时可以办理)。注:两块地的总面积及价格与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一致,抱括今后办理的70亩地的宗地图加上已办理的200亩地的宗地图将会与出让合同宗地图、整块地的红线图一致,不超面积,不超红线。在这种情况下总部工作人员说我们存在违未能行为,理由:分割拿地。请问这样做违法吗?依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aby_x……(江西-景德镇)
提问时间:2011-01-10 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