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家有一男孩,6岁,弟弟和女朋友分手了,他们没领结婚证,小孩上了弟弟家的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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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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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咨询民政局
您好,到民政局办理吧
到 当地民政局 咨询 办理。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您好,收养法第三条 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如您所述,弟弟的孩子是可以过继给哥哥的,具体手续建议您咨询民政部门。
你好!要看是否符合收养条件,具体详询当地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