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和房东的纠纷问题
和房东的纠纷问题 租的房子是和房东一起住,租房合同里只写了合同期为6个月,租金,押金等,而且口头说水电费按人头平摊,但现在住了几个月后,和房东结算的时候,发现她居然因为我洗澡洗头时分开洗的原因,而要求我支付1.5个人的费用,即:1.5*(水费+电费+燃气费),我认为完全不可接受,但是她认为有理,请问我该怎么办?
备注:本人是和房东及她的十岁大的女儿住在一起的,结算水电费的时候我要出1.5份,她的女儿算0.5份,她自己算1份。这样根本不合理,而且在租房的时候也没有和我说过这个计算逻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erry……(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1-01-10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