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的回复和解答。 情况是这样的:我未婚贷款买房,房子是自己一个人的名字
您好,不动产以登记为准,婚前个人购买为个人财产;如果加上女方的名字,分割时平均分割;婚前使用个人财产装修,为个人财产。
1、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房贷,那么离婚时,需要就其共同参与还贷部分的款项,予以返还。
2、变更产权登记,一般是在房贷全部还完之后,房管局才会给予变更(就是你说的加名字)。
3、婚前装修,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其一,若婚后没有加上对方的名字,且婚后对方没有参与共同还贷,则该房屋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仍属于个人所有。其二,若加上对方的名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按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关于加名相关事宜你可以直接咨询房管局。
婚后按揭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加上对方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以登记为准。